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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辽宁省装饰协会 专家委入库专家的通知
辽宁省装饰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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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辽宁省装饰协会
专家委入库专家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及相关单位:
辽宁省装饰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已于7月8日召开完毕,为满足我省装饰行业市场竟争需要和企业需求,促进我省装饰行业疫情后稳步健康发展,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经研究决定进行辽宁省装饰协会第四批专家委入库专家推荐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类型
1、装饰装修资深专家
2、装饰装修行业专家
3、装饰装修专业(专项)专家
二、推荐条件:
1、装饰装修资深专家
从事装饰装修行业工作10年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备一级注册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景观,园林,雕塑,环境艺术,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建造师,造价师,咨询等专业,参加过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规章或参与工法等编制工作,或在本单位主要负责技术专业工作,组织过与职称相应的大,中型项目施工管理,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能够热心于公益爱心事业,并支持社会组织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专业性活动。
2、装饰装修行业专家
从事装饰装修行业工作(所申报类别)8年以上,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含5年)或有二级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景观,园林,雕塑,环境艺术,艺术设计,工艺美术,二级建造师,造价师(或相关国家注册的专业工程师或相当于上述级别职称),热心于公益爱心事业,并支持社会组织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专家性活动。
3、装饰装修专业(专项)专家
从事装饰装修行业工作(所申报专业)5年以上,具有中级3年(含3年)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与国家或相当级别职称),热心于行业爱心公益事业,并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专业活动。
4、其他条件
以上其他条件参照《关于进一步完善辽宁省装饰协会专家委专家库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申报材料及单位推荐,专家推荐:
1、推荐申请表二份;
2、学历、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3、个人照片1寸二张;
4、个人简历(电子版)一份;
5、从事本行业的单位证明。非单位推荐的个人自荐材料同上,个人自荐附个人承诺书。
四、发证
经协会专家委员会对申报资料的审查、考核、培训、考试等程序后,对考试合格者颁发《辽宁省装饰协会专家证书》。已取得《专家证书》的专家,将更换新的《专家证书》。《专家证书》有效期两年,每一年年审一次,未盖年审章无效,未按要求每年二次参加协会专家委组织的如,项目咨询,技术服务,评优评奖,培训的专家进行二次考核。
五、推荐国家级专家
获得辽宁省装饰装修资深专家可由辽宁省装饰协会推荐申报国家级专家,并经协会专家委员会评审后推荐上报国家协会。
六、有关说明
1、专家推荐表(附件)请在省装饰协会网(http://www.lnszsxh.com )下载或到协会领取。推荐表填写后报送协会专家委(专家委设在综合部)。
2、培训时间计划在2021年8月15日前,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3、请各单位于8月8日前将申报资料报至省装协专家委员会)。
联系人:刘艳 吴晓洁 陈宇佳
联系电话:024-22528168 024-22527966
辽宁省装饰协会
辽宁省装饰协会专家委员会
2021年7月30日
附件1:《关于进一步完善辽宁省装饰协会专家委专家库的通知》
附件2:《辽宁省装饰协会专家委员会入库专家工作范围》
附件3: 辽宁省装饰协会专家登记表
附件1:
关于进一步完善辽宁省装饰协会
专家委专家库的通知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和个人:
随着装饰行业的快速发展,在企业管理、工程咨询,工程全过程管理等方面,企业对行业内专家的需求显著增加,为更好地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挥专家委员会的专家作用,使之服务于行业,服务于企业,服务国家,服务社会,适应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需要,经协会领导和专家委领导研究决定,对专家委入库专家做进一步的扩容增加和对专业划分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并且广泛吸纳我省装饰行业优秀中青年人才加入专家委员会。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专家的基本工作
强化专家的专业评审、审核审验、监督整改的权威性,今后行业企业的有关技术方面的咨询服务、评审、招投标咨询、评优评比,技术产品推广、行业技术管理人员的考核、设计与施工、工程项目鉴定、技术论文出版、学术研讨、各类技能培训,协助政府(或接受政府委托)对企业在设计、施工方面的资格评审、地方标准及国家标准编制、行业发展所需求的企业项目咨询、企业委托法律咨询、行政诉讼和行业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将从专家委员会专家库中随机抽选来完成。
二、专家委员会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1、具备本行业或相关行业的大专以上学历,中、高级职称(或相当职级的国家注册师、讲师等);有至少5年及以上从事本行业设计、施工组织的经历和管理经验,在业内具有较高的威望和知名度;
2、熟悉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本行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能够准确地分析本行业内的市场发展动态和趋势;
3、政治意识进步,思想品德优秀,专业技术扎实,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工作中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负责,个人无不良记录。
4、年龄:男性不得超过70周岁(特殊技术技能贡献者可以延长),女性不得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保证随时参加专家委员会组织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5.遵守纪律,自觉服从和接受专家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三、严肃专家委员会的考核年审制度
根据市场需求,并参照中装协专家委的管理考核办法,专家委将对专家库进行调整,专家库以各专业划分,健全大专业组建制和吸收专项专家的范围,对不符合专家条件标准,没有正当理由,一年内无故二次不参加协会组织活动的,影响协会和会员单位工作的专家,按自动辞退处理。专家证书原则上每年年审一次,考虑建筑业改革政策知识更新快,到期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和考试,未参加培训和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专家证书未盖年审章无效。
四、建立年终杰出优秀专家评比机制
对一年中积极参加协会工作,成绩突出者,年终将颁发杰出优秀专家奖等荣誉证书,对于服务行业会员企业的老专家,协会将给予终身成就奖表彰。
五、推荐办法
采取协会邀请和企业单位自愿推荐及个人自荐的办法,推荐单位(无工作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自荐申报)报送推荐表请附上彩色1寸照片两张及(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承诺后送交协会专家委员会。
联系人:刘 艳 吴晓洁 陈宇佳
电 话:024-22528168 024-22527966
2021年7月30日
附件2:
辽宁省装饰协会专家委员会入库专家工作范围
1、装饰装修资深专家:
1)参与和推荐国家级行业会议、大型活动、评估论证、考核评审、国家,省,行业规范标准编制、讲座论坛等;
2)行业职业资格考核;企业及工程评估评价、技术、技能、工程项目鉴定、技术论文审定;
3)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及科技项目的推广与应用;
4)参与招投标、造价、质量、安全方面为企业咨询管理与服务;
5)参与国家及地方规范、规程、规定、标准、文件编制等;
6)参与本省行业课题论证、行业交流、论坛讲座,学术交流,技术咨询、国内外咨询服务等。
2、装饰装修行业专家:
参与本省装饰行业会议、活动、考核、评审、规范标准编制、论证、行业职业资格考核、认证、企业及工程评估、技术、技能、工程项目鉴定、技术论文审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及科技项目的推广与应用、参与地方规范、规程、标准编制、行业交流、论坛讲座、学术交流,技术咨询、国内咨询服务、专业专家组工作内容等;
3、装饰装修专业(专项)专家:
参与本省装饰行业本专业(专项)专题会议、活动、考核、评审、规范标准编制、论证、行业职业资格考核、认证、资质的评审、企业及工程评估、技术、技能、工程项目鉴定、技术论文审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及科技项目推广与应用、参与地方规范、规程、标准编制、行业交流、讲座、学术咨询、国内咨询服务、专业专家组工作内容等;
专业(专项)专家名称:
1)工程类各专业设计评审专家:
2)工程施工类评审专项专家:
3)工程监理专业专家:
4)给排水专业专家:
5)电气专业专家:
6)暖通、新风、空调专业专家:
7)地暖专业专家:
8)建筑学,土木工程,结构专业专家:
9)电子智能化专业专家:
10)装饰材料专业专家:
11)工程消防专业专家:
12)法律顾问(专项)专家:
13)展览展陈艺术专业专家;
14)创意草图设计专业专家;
15)雕塑艺术专业专家;
16)视觉传达艺术专业专家;
17)石材专业专家;
18)厨卫专业专家;
19)古建筑艺术专业专家;
20)住宅装饰艺术专业专家;
21)家具艺术专业专家;
22)工业设计专业专家;
23)项目策划专业专家;
24)规划与建筑设计专业专家;
25)堪舆文化专业专家;
26)景观园林专业专家;
27)信息科技专业专家;
28)文化创意专业专家;
附件3:
辽宁省装饰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备案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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